6月28日下午,集团公司在总部13楼会议室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。纪委书记刘立权主持并讲话,纪委副书记杜炜、办公室主任张学武、人力资源部部长杨志刚、财务产权部部长郭亮、党群工作部部长张文革参加了会议。
会上,协调小组副组长杜炜传达了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》精神;协调小组组长刘立权对下步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安排,并提出了三点要求:一是充分认清制度建设的重要性,确保处分执行工作有法可依。他指出,自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,各级对抓好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高度重视,不仅确保实现监督执纪的全覆盖,而且强调要充分发挥纪律处分的惩戒作用,不断彰显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对此,必须高度重视,严格抓好相关制度的修改、完善和补充等工作。二是进一步梳理完善相关制度规定,扎紧织密制度建设的笼子。他强调,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关系到受处分人的政治生命,涉及的部门较多,如果执行不当,不单是对违纪人员的警醒和惩戒作用不够,势必给纪律权威性和严肃性带来伤害。各相关职能部门在修订完善制度时,要做到因地制宜、务求实效;层级分明、全面覆盖;依规依纪、科学合理。同时应本着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的原则,讲究处分影响程度体现错罚相当的原则,不能搞一处了之,更多的应该突出政治关爱、政策感化,使受处分人能够放下包袱、保持干事创业的热情。三是加强监督执纪的组织领导,严格落实纪律处分“下篇文章”。他明确,涉及人事、薪酬、考核方面的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进行修改完善补充;涉及奖先评优等方面的制度由党群工作部进行负责修改完善补充;涉及处分执行程序的告知、台账、回访等方面制度由纪委两室负责修改完善补充。各部门修改完善补充后的制度,于8月底前统一交集团纪委汇总,按程序报集团党委研究审批后上报驻委纪检监察组备案。